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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现在终于能放心投入生产了!
2024-06-05 14:27:00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机关不仅帮公司成功立案,使有罪之人受到法律惩处,还帮助公司找问题、堵漏洞。公司上下一直关注着这个案件,也见证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辛苦付出,检察机关的一路关心给我们企业发展注入了一针有力强心剂,大家伙现在终于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了!”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副总经理马某向前来企业回访的栖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苏斌赠送锦旗,并再次对他表示感谢。

  D公司系全球知名机电设备的A级授权经销商,在业界口碑良好。公司多年来持续发展壮大,经营触角遍及全国,带动700余人就业,年销售额近10亿元,持续多年获地方政府税收贡献奖,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D公司销售主管刘某以低于正常售价50%的低价向山东两家客户公司承诺销售轴承,并编造虚假理由要求对方将本应支付给D公司的货款转入自己名下银行卡或微信账户,后仅将部分货款交给D公司,其余部分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或挥霍。刘某采取上述方式侵占客户支付给D公司的货款279万余元。2022年6月,D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受害单位应为山东客户公司,以案件不在本辖区为由不予立案。

  D公司所在的某科创园是栖霞区重点产业园区。近年来,栖霞区检察院积极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吸纳“吹哨报到”的基层网格治理经验,联合区司法局、工商联等部门在重点园区设置护企工作站,检察官、律师定点派驻,及时收集企业法律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刘某的行为这么恶劣却得不到法律制裁,当时我们的心情就是憋屈和不服,公司咨询了园区派驻的陈律师,他告诉我们对公安不立案决定不服,还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抱着最后一丝希望,2022年7月,D公司法务人员来到栖霞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案件受理后,经检察长指定由分管经济犯罪检察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苏斌包案办理。

  为了精准履行监督职能,包案领导实地走访D公司,详细了解公司有无禁止销售人员代收货款的规定、有无存在客户预先支付定金的情形等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等问题,并指导公司着重提交证实行为人职权内容、与客户的正常交易模式、成交价格等方面的材料,补强薄弱证据。经对公司补充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包案领导认为刘某的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时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多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得到了公安机关认同和支持,于2022年9月27日以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2023年7月,案件移送栖霞检察院审查起诉。“行为人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却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侵占公司巨额货款,除了他心存侥幸外,公司的管理机制存在疏漏,才让他有洞可钻。”顾苏斌认为,惩治企业内部贪腐不能重打击轻预防,更要从诉源治理角度出发,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此,顾苏斌一方面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向犯罪嫌疑人详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筹措资金赔偿公司损失,另一方面“对症下药”,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完善业务流程设置、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强化员工法治教育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出法治体检“良方”。2024年4月15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2024年5月24日下午,顾苏斌副检察长再次来到D公司开展回访及座谈交流。公司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大大提振了公司发展信心,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去年缴税四千余万元;检察机关帮我们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正是阻碍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公司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的办理,是栖霞区检察院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保障辖区经济有序发展的又一缩影。下一步,栖霞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履职,以法治之力提升护企质效,让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当好营商环境“法治护航者”。

  编辑:杨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