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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前地怎成他人宅基地
2021-06-10 11:2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何若愚

  “20年前的事,我以为没希望了,现在事情解决了,我终于能睡个安心觉了。”看到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后,老陈紧紧握住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的手,不住地感谢。困扰他7年的宅基地土地确权问题终于解决了。

  老陈今年53岁,是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某村村民。2015年,他翻修房屋后想修整房屋前的道路,却被邻居小王阻止,小王告诉他屋前130多平方米土地都属于王家宅基地。

  “老王2002年去世时,只留下一间20多平方米的老宅,现在怎么我家房前的土地成了他家的了?”老陈百思不得其解,还因为这个事儿跟王家闹僵。老陈认为,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宅基地确权登记是错误的,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老陈的诉讼请求。老陈不服,四处信访核实相关情况。

  2019年,老陈找到诸暨市检察院后,该院受理了此案。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调查难度极大。老陈的房屋实际建造于九十年代,2001年进行了土地确权登记,时间跨度长,相关视频、照片及书证调取困难,且该案关键证人少、年龄均偏大、记忆模糊,难以准确描述当年真正情况。

  “本案很多书证遗失、影像资料缺乏,常规调查手段难以取得突破,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数字化调查手段,如进行影像电子资料证据的比对还原,以无人机勘查等方式调查取证。”于是,办案检察官唐陆奇联合该院检察技术人员多次赴牌头镇实地勘察测量,用无人机进行高清测绘,拍摄视频取证,并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调取了2000年牌头镇航拍资料,以及原诸暨市档案局数字化档案的数据。之后,对调取所得的模糊的影像资料及关键书证进行修复,并对该村80年代、90年代、2000年同一位置进行电子图像数据比对,佐证原老屋面积有无变化。最终,检察机关确认,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原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案涉土地进行核查时,因不够严谨,导致该土地确权登记错误。

  随后,诸暨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重审该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在再审阶段,双方均有心结。了解到该情况后,诸暨市检察院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借助经过还原的相关电子证据进行释法说理。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承认,2002年对王某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确系错误,愿意自行纠错。陈、王双方自愿接受调解,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老陈向法院申请撤案。

  “在办理这起行政生效判决监督案的过程中,我们创新性地使用了一些之前从未尝试过的数字化手段,可以说为我们之后顺利完成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办案检察官唐陆奇表示。

  编辑:杨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