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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用皮带抽打民警 酒醒后说喝多不记得了
2021-06-10 11:30:00  来源:检察日报

  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了袭警罪,不想第二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曲某就以身试法。4月2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袭警罪案件。4月15日,法院认定曲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包头市首例暴力袭击警察案件。

  3月2日12时许,郝某报警称其房门被人损坏,公安民警立即出警了解情况,走访到曲某家中时,曲某因醉酒无故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出警民警言语辱骂,并与报警人发生冲突。后出警民警传唤曲某到派出所,曲某拒不配合,辱骂并脚踢民警,在派出所值班室里,曲某依然持续言语辱骂,甚至用皮带抽打民警,在民警对其进行约束时,曲某还踢踹民警,严重妨害警察执行公务。

  案件办理中,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卷宗,并依法讯问曲某,但醒酒后的曲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面对检察官指出其涉嫌袭警的指控,曲某称“我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检察官向曲某展示了民警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及监控视频记录的客观事实,耐心对曲某进行释法说理,曲某最终认识到即使是醉酒,自己的行为依然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触犯了相关法律,他表示一定积极悔改,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昆都仑区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曲某提起公诉。(沈静芳 张丽红 张和奇)

  编辑:杨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