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栖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努力以司法办案的三个效果回应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需求。
深化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栖霞建设,不断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司法协作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137件1597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不起诉108人,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办案中注重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职能,主动对15名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促成14件因民事纠纷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
融入社会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针对当前金融犯罪的新特点,积极构建“捕诉研防”一体办案机制,办理金融犯罪案件13件40人,涉案金额近130亿元;办案中强化三个效果的统一,引导侦查机关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助力挽回经济损失815万元;认真践行“枫桥经验”,对投资人、被害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稳控工作,多次化解百余人集体访;通过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等方式,妥善办理来信来访195件,化解率达到96%,确保“矛盾不上交、稳控化解在基层”;积极融入区域治理模式创新,制定院领导对口联系街道工作实施意见,探索“网格+检察”工作模式;结合司法办案,提出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检察建议6件,推动市、区相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3项。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成长环境协同治理。以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将“惩、防、教、治、责”理念贯穿办案始终,从严从快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8人,并及时跟进开展训诫、帮教活动165件次,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回归社会;秉持“宽容不纵容”的理念,对犯罪情节恶劣的4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高度重视青少年致罪原因分析,联合南京大学创新社会调查手册,司法社工参与庭审发表调查意见,为法庭精准量刑提供参考,受到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积极助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会签法治进校园协作机制,创新中小学“法治班主任”工作模式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