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1-26 16:58:00  来源: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司法协作配合,充分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始终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9121314人,其中,批准逮捕340人,提起公诉841人。工作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类型犯罪,加强研究,加大对侦查活动引导和审前把关,及时办理了马群地区百人特大传销案1等一批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传销、跨地域诈骗以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就南京某科技公司向百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0余万元等一批涉众型重大复杂案件,督促侦查机关深挖细查犯罪事实、加大追赃的同时,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信访110余人次,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们还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及时为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聚焦检察服务,着力助推经济健康发展。把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主攻方向,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妥善办理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2103人,有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适应创新发展要求,主动对接全区两落地一融合工作部署,审慎对待驻区高校科研领域相关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并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努力促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创新打击、预防、维权、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继续护航实体经济发展,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就捏造事实、网络发帖侵犯AO史密斯公司商业信誉案,提前介入侦查并督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点关注驻区大型央企涉及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引入高校智力资源,推进检校企共建工程,协助完善风险防控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突出民本理念,致力守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民生改善。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保障“263”专项整治、服务美丽栖霞建设的实施意见》,牵头与公安、农业等部门建立生态补偿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市首家生态恢复基地,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恶劣的张德军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案2,坚持办案、维稳、舆情引导三同步,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被评为全市维护民生民利十佳典型案例和全市优秀侦查监督案例,生态检察工作成效不断彰显,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推广,人民网、新华日报等全国80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销售假药犯罪1949人,积极配合全区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反腐败总体部署,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持续发力,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旗帜鲜明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体部署,旗帜鲜明拥护、支持、配合改革;提前部署清理积案线索、清理赃款赃物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积案消化处理和案件线索清理排查工作,对即将转隶干警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引导,确保侦防部门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加强与区纪委无缝对接,及时配合做好编制人员、办公办案设备的划转移交,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我区顺利推进。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突出查处妨碍发展、危害民生行业性窝案串案;认真贯彻中央将改革创新失误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的要求,既依法惩治犯罪,又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支持创新、宽容失误。先后在党政机关、工程建设、国企改制、医药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2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13人、渎职犯罪案件44人,其中国家机关公职人员44人、处级以上66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78人,办案规模、质量和效率继续位居全市前列。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16次、预防调查12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604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综合分析、辨症施策,推动案发单位完善相关内控机制3项;结合行业特点,在医疗卫生系统协助开展廉洁从医、拒绝回扣专项预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医疗行业职业风险防控,形成良好社会反响;加强预防警示教育,编制清风廉韵预防画册,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推动廉洁理念走入千家万户。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紧扣新增职能,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实效。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过程监督,在区公安分局案管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对辖区内侦查机关监督立案、撤案、纠正违法共10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实质性审查力度,在全市刑事审判案件交互评查中提起刑事抗诉4 件,位居全市前列;加强刑事执行监督3,在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和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中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0件,有力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34名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4总量居全市第一,驻所检察室顺利通过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验收;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发现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合力。

围绕多元格局,促进民行检察职能履行。强化与审判机关联系协作,做到有配合、有监督。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获采纳,提请抗诉1件获得上级检察机关支持;始终将监督重点放在民生领域,加大维护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26起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了矛盾化解和权益保障;积极对接全区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备案等工作制度,综合运用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年开展专项监督10次,发现行政违法线索19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4份均获回函,努力助推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突出检察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专业化、综合化发展方向,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理念及特殊保护制度,依法不批捕、不起诉率分别达到100%91%,社会调查5全覆盖,犯罪记录全封存;聘请专业司法社工,在办案中同步开展心理干预、教育矫治工作,提升办案效果;及时介入、快速批准逮捕幼儿园虐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汇聚司法与社会力量完善新苗工作室,引入高校专家资源,制定涉罪青少年社会调查手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水准;深化护苗专项行动,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法治巡讲、宣传活动24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四、聚焦改革创新,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攻坚克难。在首批23名员额检察官6的基础上,再次遴选6名员额检察官并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19个内设机构整合成六部一局,实现扁平化管理;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促进办案均衡,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三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070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断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

在诉讼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7,全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08637人,占比80.1%,居全市前列。严格落实程序从简、实体从宽的要求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细化量刑建议规范,统一案件侦查标准和移送要求,案件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2天缩减至8天,一审服判率达93.6%,推行驻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双向提升;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8工作,主动加强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排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13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2份。

在工作机制改革中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创优发展。与侦查机关联合研发刑事案件信息交互平台,有力打破司法部门信息壁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主体功能,进一步传导证据意识、统一证据标准,妥善处理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确立为侦查监督信息化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在街道、社区建设电子检察e站移动新媒体平台,更加快捷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检察信息资源和服务,努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基础工程,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思想政治研讨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强化职业精神培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信念、敢于担当;强化典型示范,开展检察之星评选、优秀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示范岗争创等活动,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全区十大先锋模范等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激发队伍正能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检务督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进一步促进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公正廉洁司法。

着眼强化素能,加快人才培养。以培养专门型、实战型人才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深化栖检微课堂建设,坚持战训结合、以赛促训,培养出全省检察机关最佳辩手、全市各条线业务标兵、能手共12人;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属地科教资源优势,与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共建,通过互派双挂两走进合作机制 不断加快人才培养步伐,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1名干警被选聘为全市兼职教师;突出加强青年检察人才培养,通过导师带教、岗位交流多种形式,促进青年干警上讲台、进社区,推动快速成长。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公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定向定点视察;结合专项和特色亮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和邀请专题调研 5次,定期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获得代表充分肯定;注重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开案件信息,传递法治正能量,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月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

一年来,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平安南京建设先进集体、全区完成五个建设目标工作有功单位、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全院共有集体、个人80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法仍不丰富,对区域中心工作的融入和服务实效性有待增强;诉讼监督工作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检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成效还不明显,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新形势下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亟需转变,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建设和廉洁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的政务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的犯罪,助推区域形成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不可替代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创新贴近基层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全区加快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洪文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