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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王洪男: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
2020-06-15 14:47:00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7日下午,为期五天的全省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落幕,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王洪男同志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

  

  王洪男同志被选为南京市参赛选手后,全身心投入备战,作为第二检察部主任,更是顶住压力,放弃节假日休息,在专家授课、竞赛模拟中查漏补缺,从备赛训练中的力求极致到决赛现场上的激烈角逐,每一步都走得铿锵有力,最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论辩技巧、优秀的临场应变能力,在全省41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十佳称号。

  

  王洪男是同事们眼中的“办案铁娘子”,善于突破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她从接手第一个刑事案件起,就深知办案关乎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是一项神圣而又严谨的工作。从检12年,王洪男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现在的她,已成长为了一线办案骨干。

  不偏不倚守底线,一身正气匡正义

  在王洪男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公诉人要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凭良心办案,在邪恶面前决不能屈服。2014年,在办理齐某某等九人以谎称赌博对方“出老千”而进行抢劫的案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对王洪男进行恐吓、辱骂,甚至威胁会对其和家人采取报复措施。面对被告人的恐吓,王洪男毫无畏惧,因为她坚信公诉代表正义,用法律之剑惩罚犯罪是她终身的职责。通过详细的证据审查、准确的法律适用,她坚持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用默默坚守书写着法律人的担当。最终相应被告人均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处理。

  

  热心公益乐奉献,拓宽法治辐射面

  “司法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惩处,更在于预防。”在努力化解个案矛盾纠纷的同时,王洪男同志办案之余,每年通过参与法治宣传、录制普法宣传电视片等方式,将防范犯罪、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同时,在检察官之余,她有另一重身份,作为一名母亲,她深知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面对辖区在校生、大学生众多、高校林立的情况,主动担当,自愿兼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南湾营小学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中宣传弘扬法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展现新时期女性检察官独特的精神力量。

  

  细雨无声勤努力,用心之处有花开

  公诉工作需要钻研大量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具有丰富全面的社会知识,决不容半点懈怠。十年从检的磨砺与沉淀,王洪男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直走在孜孜不倦、钻研法律、提升办案素能的路上,她先后获得:江苏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论辩最佳论辩奖、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最佳汇报奖、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等省、市、区级荣誉50多项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三次。

  

  成绩的取得是对过去的总结,而今,她又踏上新的征程。面对单位中年轻人多、业务经验相对欠缺的情况,积极发挥带动作用,筹建业务图书角、组织小组研讨、观摩学习、实践演练,带领栖霞区检察院荣获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4名年轻干警入围“十佳”,实现了队伍整体素能的提升,助力执法办案,助力法治栖霞建设。

  

  多年来,在充满对抗与较量的公诉舞台上,王洪男用秉公执法彰显着正义,用满腔热情抒写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在充满温情与善意的人生道路上,她用润物无声的信念展现风采,用默默无闻描绘着对法治梦想的孜孜追求。她犹如一朵铿锵玫瑰,在公诉席上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一路绽放芬芳。

  编辑:洪文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