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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栖霞检察线上帮教引导远离消费"陷阱"
2022-03-16 10:31:00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而未成年人已经逐渐成为了消费者大军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侵害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栖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了以“树立正确消费观 有效维护消费权”为主题的线上帮教活动,以提醒帮教对象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同时掌握有效的维权方式。

  维护消费权益,首先需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活动开始,栖霞区检察院司法社工简单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目的,并结合典型侵权案例以及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针对未成年人将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几十万积蓄打赏游戏主播、购买游戏装备等不理性消费和有的饭店“谢绝自带酒水” 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益等霸王条款现象,司法社工结合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新型侵权案件,尤其是商家推出的盲盒营销,很容易让消费者陷入盲目消费、攀比消费的怪圈等问题的讲解,来提醒大家,要懂得理性消费,切勿盲目攀比。随后,由几名帮教对象结合自身经历和感受进行现身说法,谈不理性消费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以此共勉提醒大家要懂得感恩、理性消费,切勿因为商家画的“馅饼”,落入盲目消费的“陷阱”。 

  增强维权意识,还要学会科学防范不法侵害。司法社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帮教对象科普了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如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同时结合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消费情境,讲解了遇到侵权行为时应该如何科学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以及维权时需要哪些凭证等知识。活动最后,司法社工通过消费维权测试问答题互动环节,将维权热线、投诉主管部门、赔偿规定等内容融合在其中,在普及有效维权方式的同时,巩固了帮教的成效。

  此次帮教活动为帮教对象提供了一份科学的避“坑”指南,进一步提升了帮教对象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帮教对象在现实生活中养成理智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科学消费理念。

  编辑:杨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