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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检察院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学习贯彻中央28号文件及省市委通知精神情况
2021-12-31 17:51:00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14日、11月23日省、市委分别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通知》精神,12月27日上午,栖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琼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学习贯彻《意见》《通知》情况。

  会上,曹检首先从四个方面汇报了《意见》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并对近年来栖霞区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取得的成效做了汇报,其次对检察机关今后贯彻《意见》《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努力方向: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意见》《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站位;二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全面护航稳定发展;三是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优化检察举措,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四是坚持从严治检,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志刚就贯彻落实《意见》《通知》精神,从支持、保障、协调、服务等四个方面就政法委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表态讲话。

  区委书记黎辉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在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区委将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积极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就贯彻落实《意见》《通知》精神,他提出:一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意见》《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检察工作要紧贴全区中心大局,有更多的、更有实效的创新实践;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最后,黎书记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意见》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委《通知》要求,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栖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杨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