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栖霞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6起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起诉案,通过组织参与庭前调解,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力当农民工的护“薪”使者。
“检察官,经过你们专业的法律解释,我知道给付民工工资是我公司的义务,公司资金困难不是拖欠工资的理由,我会积极想办法,来发放工资的。”承办检察官在案件调查中,经向应给付民工劳务工资的公司释理明法,公司终于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并明确表示愿意发放工资。
为了尽快帮助民工讨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栖霞区检察院在案件支持起诉后,与法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建议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到调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案件庭前调解中,原被告双方就给付工资款的时间一直僵持不下,谁也不肯作出让步,案件调解陷入僵局。此前,检察官在案件调查中了解到,被告公司并非不愿发放民工工资,而是近期公司资金确实有些紧张,暂时拿不出钱来。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建议,双方是否能约定一个合理明确的给付日期,让被告有筹措资金的时间,如果到期被告仍不履行的,原告可以依据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中可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引导下,原被告双方经再次协商,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化干戈为玉帛,签署了调解协议。
自2020年以来,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涉及农民工总人数16人,支持农民工讨薪50余万元。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栖霞区检察院通过与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信访等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为农民工开辟快速办案绿色通道,在决定支持起诉案件后,积极组织庭前调解,快速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助力社会治理。
下一步,栖霞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支持起诉工作,找准支持起诉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的切合点、着力点,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体化办案,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