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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对王传武、吴腊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2-04-02 17:23:00  来源:正义网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栖检民公告〔20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传武、吴腊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1号

  联系电话:025-69559991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31日

 
  编辑:杨海倩